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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保险企业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5-05-20 16:19:43 来源:   作者:

 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    王颖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的发布,明确了保险行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对于进一步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地位,塑造行业社会形象,更好地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为保险业加快发展和深化改革创造一个极为有利的契机。如何把握好“新国十条”带来的发展新机遇,迅速行动,乘势而上,创新服务,强化落实,将国家的利好政策化为实实在在的经营成果,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是当前我们最紧迫的任务。本文结合宁夏人保财险的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新国十条”谈点个人的认识。

一、加强市场前瞻性研究,抓牢政策项目促发展

(一)把握政府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先机,积极协调稳固基础。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将积极寻求政策支持大力推动自治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要以保险服务帮助政府化解民事责任纠纷为着眼点,加快发展旅行社、产品质量、产品责任和公众责任保险。要以公司广泛参与政府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为着力点,做大民房灾害、企业财产、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保险等保险,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紧盯政策和市场做蓝海,因地制宜做特色。随着政府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和保险服务的面向市场采购的增加,政策的开放已经面向全部市场主体,人保公司的一些优势已经从“蓝海”变成了“红海”,一些保险项目不可能独家所占。因此,我们要广泛地参与全社会基础项目建设、市政管理、民生项目、企业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科技服务、文化产业等保险服务;更加需要积极响应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的要求,紧贴政府关于“完善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的政策,以提升农村市场的销售能力和服务能力为重点,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村家庭财产、农业基础设施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把优势市场做大,把优势险种、优势渠道做强。人保公司的农网保险机制体系具有多年沉淀的渠道优势,我们要不遗余力地扩大优势,加强农村销售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做好政策性农险项目“落地一批”、“协调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为“三农”发展做贡献。

二、更加注重核心竞争力培育,加快内涵式发展转变

“新国十条”的出台,为公司实现“管理专业化、作业流程标准化、经营差异化、管控集中化”和“竞争能力、销售能力、服务能力和盈利能力领先市场”发展改革转型战略目标的实现,注入了新活力,也为公司加快向内涵式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了新条件。当前,整个社会在转型,经济发展方式在转型,社会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在转型,保险行业更是如此。在保险领域,市场资源总量有限,传统的营销员营销方式逐渐淡出舞台,银保渠道的成本压力越来越大,市场竞争靠价格竞争等简单竞争方式已经越来越难以生存,更加需要我们深化公司优势服务渠道的建设,探索和转变发展方式,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一)注重转变市场竞争方式

    1、解决基层认识偏差问题,切实转变基层观念。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的业务结构是以车险、政策性险种为主的“两轮驱动”模式,商业非车险发展相对滞后,业务结构不尽合理。近几年来,公司一直在探索如何培育和加快商业非车险的发展,实现公司业务的“多轮驱动”。但就目前来看,部分基层支公司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对于一些分散性险种,认为费时、费力、见效慢、续保难度大、难成规模,不愿多宣传、多做。对于一些产业配套政策险种,认为协调部门多,花费精力多,经营效益不大,不愿去多抓多跑多落实。基层公司在优化险种结构、培育商业非车险上规模、紧密联系政府促发展等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认识不到位问题。要转变市场竞争方式,首先就要改变基层的这些认识偏差问题,转变基层观念,扭转发展思路,抓住“新国十条”出台这一有利契机,兼顾发展和业务结构的调整。在分散性险种发展上,要通过专人跟踪服务的方式,在党政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在个意险、家财险等分散性领域,推行“散单团做”模式,发展分散性险种渐成规模,重点培育和发展壮大一批小险种。

2、巩固发展传统渠道,大力提升渠道产能。在渠道业务发展上,要巩固发展传统渠道,复制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思路和举措,提升渠道产能。要在直销渠道、专营团队销售、银保渠道、农村市场等渠道和领域,加大商业非车险发展的力度。直销渠道,要着力打造通过直销团队建设,确立专管专营提升渠道优势,并不断提升门店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客户体验。要建立商业非车险销售团队或成立直辖营业部,专职发展商业非车险业务。车商渠道要抓好车商业务的维护发展,充分运用好远程出单系统,抓好车商渠道专管维护人员的配置、纪律要求、服务效率和销售费用兑现。银保(中介)渠道,要重点加强对各大银行的日常关系协调和拜访,做到对全区各大银行的保险项目的一清二楚,主动出击,积极展业。个代渠道,要以分公司对分散性险种的销售费用政策为杠杆,扎实开展产品培训宣导和销售政策宣导,在各经营单位、各网点、各交叉渠道的个代团队和人员中,强力推进分散性险种培育发展成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抓出工作亮点。

3、主动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新兴渠道。新兴渠道方面,公司电销业务通过近几年的大力宣传、发展,已渐成规模。电销发展方式从引导电销、强制电销,逐步走入客户主动电话投保的良性模式。但网销渠道仍然规模较小,未成气候。下一步,公司将更加注重营销方式的转变,一是要把电网销渠道作为车险市场竞争的主要措施之一来抓,持续加大开展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引导电网销和加强广告宣传的工作,让更多的客户了解渠道、主动投保,实现公司电网销渠道的持续较快发展。二是在当前个代营销逐渐式微的情况下,要制定办法,激励全辖员工推广网销业务,通过持续的推广宣传,培育社会保险网销意识,引导客户上网投保,努力实现公司商业非车险、分散性险种在网销渠道逐渐形成一定规模。三是要定位“市场主导者”角色,突出公司品牌、网络、服务优势宣传,大力发展客户增值服务,不带头、不跟风、少参与市场价格竞争,引导市场良性发展。四是要积极广泛参与政府的保险服务社会采购项目,广泛参与介入责任险领域的招投标项目,深入推广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保证、科技保险等企业关心的险种项目。

(二)注重盈利能力建设

随着“新国十条”的出台和保险市场的不断开放,成本竞争将成为各保险主体市场竞争的焦点。只有始终坚持“效益第一”,加强盈利能力建设,始终保持优于行业的成熟公司的成本优势,才能在“新国十条”出台后更加开放、竞争更加激烈的保险市场牢牢把握住主导地位。要实现控制经营成本、提升盈利能力的目标。一是要差异化配置销售资源,将资源向销售一线、向效益险种和向竞争激烈险种倾斜,达到既支撑业务较快发展又有效节约资源的目的;二是要落实财务全面预算管理,按照“八项规定”和总、分公司管理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勤俭建司”,严格各项费用的支出;三是严把产品风险控制和理赔成本控制关,要在销售环节把好产品风险的识别衡量和控制关,在理赔环节挤干水分有效降低赔付成本;四是要严肃应收管理制度,巩固提升公司的现金流水平,防范资金安全风险。

(三)注重客户服务方式转变

“客户是公司的发展之源、生存之基、价值之本”,客户服务是市场竞争的核心,是公司“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使命和“风雨同行、至爱至诚”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落脚点。持续改善和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是公司生存发展的永恒主题。随着“新国十条”的出台和保监部门监管思路的变化,保险产品定价及销售政策将逐步放开,产品的竞争势必将更趋激励,我们需要做好公司产品的创新,但更加需要基层公司在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上加以落实。要避免卷入无休止的恶性价格战,就要认清服务才是竞争的焦点和公司获取客户的关键手段。我们必须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把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客户服务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抓好“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服务工作。

如何多管齐下,抓好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一是要强化员工服务意识,深刻理解服务价值;二是要持续加强全员客户服务培训工作,提升员工业务技能和专业水平;三是要狠抓客户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要深化理赔事业部制度改革,强化理赔措施考核,进一步提升理赔服务效率;五是要推进城网、农网改造,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形象。

(四)注重依法合规经营

合规经营是公司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基础,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新国十条”中提及的相当部分保险项目,都还需要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如何做到群众放心、政府信任、监管单位满意,依法合规是其中的重中之重。依法合规经营,首先要注重加强“三道防线”建设,要在全区系统上下从思想上对违规经营成本代价有一个清晰认识,要处理好加快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全区系统牢固树立“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的理念;其次是要做好内控合规和风险排查防范等工作,全方位抓好全区系统的机构资质和高管任职合规、证照印章合规、单证合规、财务业务和理赔合规、反洗钱、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的日常风险监管;第三是要强化专项检查、效能监察、执法监察、财务巡查、干部巡视工作力度,力争工作检查和风险排查全覆盖,要对相关责任机构和人员、对整改不力的机构和责任人,严肃问责,强化依法合规的经营导向;第四是在政策性农险和健康险专营产品等经营上,涉及广大群众、政府财政补贴资金和公司利益,要按照相关条例法规、监管规定、业务操作实务的要求,坚持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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