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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宁夏农业保险现状及未来发展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8-05-18 15:55:13 来源:   作者:

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  刘贵军

2008年至201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宁夏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宁夏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为我区全面推广农业保险提供了政策依据,揭开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联动补贴农业保险的序幕。最近几年宁夏农业保险事业快速发展,覆盖范围稳步提升,在分散和化解农业风险、稳定农村社会、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农业保险已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群众产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但随着当前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保险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区农业保险在服务区域农业产业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尤其是保障程度、保障层次上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本文通过探讨我区农业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就推动宁夏农业保险,更好的服务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谈点个人的看法。

一、我区农业保险发展概况

宁夏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过10年的发展,覆盖面稳步扩大,风险保障作用逐步凸显,支农惠农效应日趋明显,实现了政府、保险公司和农民的多方共赢。10年来,仅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累计承保主要农作物3898万亩,大小牲畜926万头,承担风险总额达361亿元,参保农户295万户次,5年来累计赔款10.5亿元,受益农户51万户次,为自治区农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险保障。

(一)风险保障持续提质扩面。2010年,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承保各类种植作物31.2万亩,养殖险承保各类牲畜18万头,参保农户2.2万户次。到2017年,当年承保全区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葵花、蔬菜、压砂西瓜、枸杞、葡萄、设施温棚、长红枣、苹果等主要农作物、瓜果蔬菜885万亩,承保奶牛、能繁母猪、基础母牛、基础母羊等大小牲畜435万头,先后推出各类农业保险产品达34个,承担风险保障责任88亿元,参保农户53.7万户次,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效。

(二)深度融入扶贫开发。自20165月宁夏“扶贫保”优势特色产业保险工作启动以来,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困难群众农业生产量身打造产业扶贫保险系列产品,目前已为48749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特色产业提供了7.1亿元的风险保障,使困难群众的产业生产得到了有效的保险保障。

(三)探索新型农业保险服务功效。目前我区探索开办价格类、收入类、产量类保险共计6个险种,在巩固提升传统农业保险保障程度的同时,农户因市场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也得到了有效解决,农业保险辅助市场调控的功能得到初步显现。

()逐步完善区域特色产业保障。在各级政府的推动下,我区先后在贺兰县、隆德县、盐池县等地由县级财政提供补贴开办了淡水鱼养殖保险、中药材种植保险、黄花菜种植保险、中华蜂养殖保险等创新性险种,为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提供了风险支撑。

()农户投保主动性逐步增强。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初期,农户对于保险的功能作用不甚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偏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农业保险宣传教育,使之切身感受到政策的实惠,农民传统的风险观念有了明显转变,逐步打消对保险的疑虑和偏见,去除了侥幸心理,认可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投保的主动性明显增强。

二、我区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地方农业保险方案,适时开展多种新型农业保险,在创新农业保险产品、保障支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提高三农保险服务水平等方面给予了明确要求,我区农业保险业进入发展快车道,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一)农业保险保障程度较低

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低,覆盖面窄,产品设计有待完善,已无法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自2010年《宁夏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出台至今已8年多,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提高,原有的保障水平已远低于农户实际的生产成本。以水稻为例,一亩水稻的产量在6001000公斤左右,产值通常在900元至1000元之间。即便只考虑种子、农药、化肥、机耕、浇水等基本物化成本,每亩投入也在800元左右。而目前方案中,水稻的保险金额仅为400元。农户在出险后仅能得到远低于预期的赔偿,这种情况直接影响了农业保险风险保障实效。

(二)新型农业主体风险保障不全面

在自治区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过程中,新型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大量涌现,在推进现代化生产的进程中,风险也逐步贯通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产业链环节,各类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所惧怕的风险损失已不仅仅是成本或者产量,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对现代农业的影响越来越大。针对普通农户设计的传统农业保险保灾害的保障方式,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壮大的新型农业主体对多层次农业保险服务的需要。在新时期农业保险所应具备的已不仅仅是在灾后发挥经济补偿功能,更要向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的多重目标转变,急需结合各类生产主体实际风险需要,丰富我区农业保障方式,推出多层次的保险保障。

(三)新型农业保险规模较小

相对于传统农业保险,新型农业保险,尤其是收入类保险责任范围更为宽泛,风险保障更加全面,是农业保险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目前个别发达国家,已普遍采用收入类保险替代传统农业保险。如在美国,农作物收入类保险的纯保费占总纯保费的份额,1996 年的8%增长到2014年的81.5%,收入保险已成为国外农业保险产品发展的主流。近年来,我区对新型农业保险进行了一些探索,但相关产品目前仍处于试点或局部开办阶段,无法全面铺开,主要受以下因素制约:一是保险产品设计难度大。开发适合农业发展的保险产品,往往需要通过多年数据的测算,才能设计出符合市场变化规律的新型农业保险产品。二是运行过程中数据采集渠道不通畅。新型农业保险必需采用非保险机构自行采集的第三方数据,如得不到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缺乏完整可靠的数据,理赔环节就可能失去公正透明。三是经营风险高。由于目前新型农业保险配套政策尚不完善,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较高的风险,从目前蔬菜价格保险经营经验来看,可能数年积累也不足以弥补一次特殊年景造成的巨大损失,因此仍需加强多方协调,持续完善新型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制,为我区农险保障向更深层次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四)区域特色产业保障缺乏有效支持

我区南北气候和自然环境存在较大差异,农作物种植品种也各具特色,然而农业保险产品设计尚不完善,尤其对特色产业覆盖品种较少。固原地区的杂粮作物,同心、盐池等地的黄花菜种植产业都是当地农户重要的收入来源。但由于这些品种未被列入到当前《宁夏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中,虽然当地政府希望通过保险对辖区内优势产业提供保障,但碍于仅靠地方财政压力过大,县区政府往往只选择在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生产者中开展相关保险,或索性放弃了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的农业保险工作,使身处经济基础更为薄弱地区的农户面对灾害风险时束手无策,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我区农业保险发展的不均匀状况。

三、加快发展我区农业保险的建议及对策

推动我区农业保险转型升级的核心是实现农业保险的功能不断完善。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使农业保险发展顺应当前农业现代化发展,建议改革完善我区农业保险政策支持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并逐步对区域特色产业形成有力的风险保障支撑,并最终满足各类农业生产主体风险保障需求。

(一)持续巩固提升农业保险基本保障能力

农业生产在向规模化过渡中,成本投入也逐年增加,八年前出台的《宁夏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中,所设定的现有的农业保险保障金额,与当前的农业生产实际成本差距较大,同时完全依靠传统农业保险的保障方式,也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新型农业主体的基本需求,此外还存在许多地区优势特色产业未被纳入方案的情况。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使农业保险发展顺应当前农业现代化发展,建议根据我区农业发展实际, 综合考虑财政、农民各方面承受能力,从提高保障水平、丰富保障品种、创新保障方式三个方面,适当调整和完善自治区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二)着手打造新型农业保险长效发展机制

根据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支持各地区对新型农业保险试点推广,适时将传统保物化成本的损失保险向保市场风险的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产量保险、产值保险拓展。并在对新型农业保险的持续探索中,逐步形成长久运行机制。一是深化政府各机构支持协作,尤其注重统计、物价等部门对新型农业保险的数据支撑,从而确保我区收入类产品设计更加合理。二是完善新型农业保险风险区域划分,相较于传统自然风险责任,价格类、收入类、产量类保险往往在发生损失时不能在空间上有效分散风险,所有农产品生产者面临的价格变动趋势与特征是一致的,在推进过程中需持续细化价格采集渠道,使理赔更贴近广大农民实际损失情况。

(三)逐步满足农业发展多元化保障需求

对集约化生产主体及分散型生产农户提供差异性农业保险保障服务。针对农户农业生产自给自足为主,生产商品性不强,主要损失来自灾害导致的减产和绝收的情况,以提供高保障传统农业保险保障额度为主。针对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生产市场化程度高,以保障价格波动及产量损失的综合性收益保险保障为主,使农业保险发展顺应当前农业现代化发展,以多层次得保险保障,为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创业致富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部门协同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发展

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及农业、气象、畜牧、财税、保险等多个领域,相比一般商业保险的监督管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监管更加复杂,需要开展跨学科研究和跨部门合作。因此,调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开展联合监管显得尤为必要。在承保方面,引入防疫部门共同加强对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监督。如防疫部门在开展防疫工作的同时,协助保险公司开展承保验标工作,督促农户落实养殖牲畜的耳标配戴制度,以便准确识别承保标的,杜绝虚假投保,套取补贴的行为。在查勘及防灾减损方面,引入气象、畜牧、防疫、农技推广部门参与管理,充分发挥其专业技术力量,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五)构建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由于农业风险具有高度关联性,致使农业风险在时间和空间上难以分散,很容易形成农业巨灾损失。因此需要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全区范围内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对遭遇巨灾损失的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增强抵抗巨灾风险的能力。巨灾风险基金的筹集渠道应主要包括:财政拨款;保险公司无大灾年份农业保险保费节余滚存中提取一部分;保险公司经营农险业务的税收减免部分;从防灾、减灾和救灾专项支出中提取一部分;每年从国家的粮食风险基金中再抽取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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