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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车险消费者提示书

发布时间:2024-07-12 15:27:13 来源:   作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车险消费提示的通知

 

  各监管分局,永宁、贺兰、灵武监管支局,各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宁夏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车险市场秩序,教育和引导车险消费者参与公众监督,共同抵制车险销售 “返现返佣”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动营造依法合规和高质量发展的车险市场环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制作了《致车险消费者提示书(模板)》( 以下简称《提示书》,详见附件)。

  请各财产保险省级分公司在官方网站、APP 程序页面及车险投保功能模块等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提示书》相关内容,并将《提示书》纳入投保流程和保险合同附件,引导消费者在投 保时阅读并签字(盖章) 确认。

  宁夏保险行业协会要利用公众教育日、金融知识宣传月等活动,组织行业加强对车险消费者公告提示,适时抽查会员单位消 费提示制度落实情况,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季度行业车险自律情况报告一并报送宁夏监管局。

 

  附件:致车险消费者提示书(模板)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附件

 

  致车险消费者提示书

 

 

尊敬的车险消费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提示您在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以下简称车险)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 了解车险改革,享受合法权益。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车险高质量发展,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下,宁夏于 2020 年 9 月正式实施车险综合改革,通过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措施,更精准地根据车辆风险调整保费,让驾驶行为良好、出险率低的车主真正享受到更优惠的保费;同时,不同保险公司定价系数存在差异,对同一辆车的车险报价存在差异,各保险公司统一实行“一车一价、明折明扣”。请您到具有合法资质的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或通过合法渠道购买车险产品,切勿轻信陌生网络链接、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的 “代买保险”“代为投保”等,拒绝非法代办业务,警惕参与委托代办可能面临的风险,不轻信虚假承诺, 避免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而遭受经济损失。

二、 树牢合同意识,抵制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请您在购买车险时认真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和保单中的特别约定等内容,并全面了解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能为您提供的各种车险服务内容,坚决抵制销售人员向您承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返还现金、赠送有价证券及礼品等“返现返佣”违法违规行为。

三、 主动参与监督,共创和谐环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将依法查处车险业务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车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请广大车险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发现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代理人销售车险时承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返还现金、赠送有价证券及礼品等“返现返佣”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热线 12378 或举报电话 0951 — 6098107。

 

 

来源:宁夏金融监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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