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战略,创新推进宁夏金融扶贫工作,原宁夏保监局与原自治区扶贫办共同制定了“扶贫保”相关政策,丰富了金融扶贫举措,有效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2021年以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强脱贫群众抵御风险能力,在原宁夏保监局指导与支持下,中国人寿通过乡村振兴健康保全面保障意外伤害风险,减轻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持续支持宁夏乡村振兴,创新发挥保险助推乡村振兴作用。 一、 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专报信息《宁夏保险业助力精准扶贫成效显著》上批示“希望保监会推广宁夏的经验,也希望能与建档立卡人口进一步对接”。2016年在原宁夏银保监局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精准帮扶、保费补贴、严格监管”的原则指导下探索开展保险扶贫工作,为8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定制了“扶贫保”等保险产品。政策共经历了“扶贫保”(2016年-2020年)、“防贫保”(2021年)、“乡村振兴健康保”(2022年至今)三个阶段,充分体现了扶贫—防返贫—乡村振兴的时代特征。从支持脱贫攻坚到不断探索普惠金融助推乡村发展,中国人寿履行央企担当,形成了“百姓满意、政府放心、企业用心”的良好发展局面。 二、 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大国家战略 保险参与精准扶贫。 自2016年在原宁夏保监局与原自治区扶贫办指导下推出的“扶贫保”是全国首个省级精准保险扶贫项目,是新时期金融扶贫、服务民生的经典案例。累计承保981.28万人次、保额超过6014.53亿元、累计赔付金额达2.4亿元,累计缓解了4.58万个家庭的经济压力。通过实施“扶贫保”项目,除遭受意外伤害人员家庭能够得到有效补偿外,个人自付的总医疗费用由 35%降低至10%以内,有效降低了个人医疗费用经济负担,达到了“扶贫保”兜住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及人身意外风险的初心,守住脱贫攻坚成果。 2017年,宁夏实现了全区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扶贫保院端“一站式”结算,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可即时享受“扶贫保”医疗保险报销,无需再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实现了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减轻群众自付结算医疗费用经济负担。扶贫保“一站式”即时结算已在全区197家医院为29392人次的参保人出院实时结算理赔保险金10713.52万元,宁夏扶贫保“一站式”结算成为全国首个商业保险全省覆盖的理赔院端“一站式”结算服务模式,被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行业协会列入2017年度中国最具代表性十大风险管理案例。 保险助力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及《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文件精神,中国人寿总结历年参与扶贫攻坚经验,思考如何就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最大效能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在原宁夏银保监局指导与支持下,继“扶贫保”民生项目后再次打造乡村振兴发展的宁夏新亮点—“乡村振兴健康保”。 1. 2022年乡村振兴健康保:面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采用“财政补助+个人自筹”、其他农村居民自费自愿参保,调整保险项目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其中人身意外保额5万元/人、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限额3千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疾病住院费用报销限额5万元,保费70元/人,其中对于脱贫户政府出资50元/人,个人自筹20元;其他农村居民自愿自费70元/人参保。 2022年我司承保81.02万人,提供风险保额793.51亿元,其中脱贫户承保72.37万人,脱贫户个人缴费比例达到24%。面向其他农村居民推广过程中,盐池县实现农村人口参保率高达79%,成为乡村振兴健康保在农村地区全面推广的示范县区。截止2024年2月29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3291人次提供次均0.74万元风险补偿,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为4379人次提供次均0.28万元风险补偿。 2. 2023年乡村振兴健康保:面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采用“财政补助+个人自筹”、其他农村居民自费自愿参保,调整保险项目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保额6.5万元/人,其中对于脱贫户政府出资30元/人、个人自筹15元,其他农村居民自愿自费参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中人身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限额3千元、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限额6万元(基本医保目录内剩余费用报销及目录外全自费报销责任),脱贫户、监测对象及其他农村居民自费自愿25元/人参保。 2023年我司承保人身意外保险55.11万人,提供风险保额336.27亿元,其中脱贫户承保49.68万人,脱贫户个人缴费比例达到29%。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累计承保25.1万人,提供风险保额132.87亿元,其中脱贫户参保17.58万人。截止2024年2月29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159人次提供次均4.14万元风险补偿,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为2513人次提供次均0.13万元风险补偿。 三、 乡村振兴健康保项目重点工作情况 院端即时结算系统上线 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扶贫保项目终止后扶贫保院端即时结算服务自2020年底停止使用后,经我司与第三方互联网公司合作,为乡村振兴健康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区内首次打造商业保险院端即时结算系统,于2023年4月在西吉县正式上线运行以来,陆续在全区医疗机构上线平稳运行,为参保群众提供办理出院时乡村振兴健康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与基本医保报销同时从患者自付费用中扣减,极大减轻患者结算医疗费用经济负担,免去传统保险理赔申请的资料准备及手续提交。 首次探索目录外费用保障 2023年我司在原宁夏银保监局指导与支持下,乡村振兴健康保项目中首次探索增加目录外全自费费用报销责任,将有效减轻群众目录外医疗费用负担。2023年宁夏居民目录外医疗费用约占总医疗费用的16%、目录外费用约占居民个人支付费用的43%,全自费费用是目前社会保障体系的空白领域,也是社会基本保障体系无力顾及的地带。商业保险保障首次创新普惠保险涵盖至全自费费用,商业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协力、多层次保障农村居民群众疾病医疗风险。 逐步培育个人风险意识 乡村振兴健康保保障人群的演变,政策的适时调整,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表现。2023年个人自筹比例政策设定达到33.33%,通过政府谈判惠民政策、匹配补助资金,撬动特殊保障人群自筹部分缴费,培育帮扶人群自主选择购买风险保障保险的意识初见成效。 四、 下一步工作计划 持续优化保险责任 自扶贫保至乡村振兴健康保中的实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均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纳入健康保承担理赔范围,2024年拟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纳入健康保理赔范围,扩大群众受益面,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补充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效能。 提升脱贫户补充医疗参保率 2023年我司承保脱贫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累计49.68万人,其中仅17.58万人(占比35.39%)自费参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尚有32.1万人暴露在疾病诊疗的经济负担之下,无法有效抵御因病返贫的风险。我司将积极通过政策引导提升脱贫户参保率,为其提供疾病诊疗经济负担的有效补偿保障。 积极推广其他农村居民参保 2023年承保其他农村居民仅占全区农村居民人口的2.57%。2024年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和《关于宁夏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实施意见》(宁银发〔2023〕39号)等文件要求的具体举措。我司将持续做好乡村振兴健康保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推广工作,让农村居民深入了解政策保障及保险产品,提高参保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政府关爱群众的政策宣传好、落实好、服务好。 中国人寿将继续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指导下,全力支持宁夏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深度服务宁夏乡村建设,深化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及《关于宁夏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实施意见》(宁银发〔2023〕39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保险服务的普惠性目标,让更广大农村群体、弱势群体能够享受到保险服务,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为助推宁夏乡村振兴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人寿宁夏分公司